簡介:妊娠期糖尿病(GDM)是指妊娠期出現或首次認識到的任何程度的葡萄糖不耐受。該定義適用于胰島素或僅用于治療的飲食改變,以及懷孕后是否持續這種情況。它并不排除未被承認的葡萄糖不耐受可能是在懷孕之前或開始的時候發生的。
文章目錄
妊娠期糖尿病的風險評估應在第一次產前檢查時進行。臨床特征符合GDM高風險的婦女(明顯肥胖、GDM個人病史、糖尿或糖尿病家族史)應在可行的情況下盡快接受葡萄糖測試。如果在最初的篩查中發現他們沒有GDM,他們應該在懷孕24周到28周期間再進行測試。具有平均風險的婦女應在懷孕24至28周時進行檢測。低風險狀態不需要葡萄糖檢測,但這一類別僅限于滿足以下所有特征的婦女:
年齡<25歲
懷孕前體重正常
在一級親屬中沒有已知的糖尿病
無糖耐量異常史
無產科不良結局史
空腹血糖水平>126 mg/dl(7.0 mmol/l)或隨意血糖>200 mg/dl(11.1 mmol/l),如果在隨后一天確診,則不需要任何葡萄糖挑戰。在沒有這種程度的高血糖的情況下,對具有平均或高風險特征的婦女進行GDM的評估應遵循以下兩種方法之一:
一步辦法:
進行診斷性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無需事先血漿或血清葡萄糖篩查。一步一步的方法在高風險患者或人群中可能具有成本效益。
兩步辦法:
在50克口服葡萄糖負荷后1小時測定血漿或血清葡萄糖濃度(葡萄糖激發試驗[GCT])進行初步篩查,并對超過GCT上葡萄糖閾值的婦女進行OGTT診斷。當采用兩步法時,葡萄糖臨界值>140 mg/dl(7.8mmol/l)可確定約80%的婦女患有GDM,并使用超過130 mg/dl(7.2mmol/l)的臨界值進一步提高到90%。
無論采用哪種方法,GDM的診斷都是基于OGTT。另外,也可以使用75克葡萄糖負荷和空腹、1小時和2小時的葡萄糖閾值;然而,這一測試在檢測高危嬰兒或母親方面不如100克口服谷丙轉氨酶(OGTT)有效。
監測
尿糖監測在GDM中不起作用。尿酮監測可能有助于發現攝入熱量或碳水化合物不足的婦女的熱量限制。
產婦監測應包括血壓和尿蛋白監測,以檢測高血壓疾病。
妊娠的監測。特別是當空腹血糖水平超過105毫克/dl(5.8mmol/l)或妊娠進展到過去的時候。用于評估胎兒健康狀況的啟動、頻率和具體技術將取決于胎兒從GDM和任何其他醫療/產科疾病中承擔的累積風險。
管理
建議根據產婦體重和身高進行個體化的藥物營養治療(MNT)。MNT應包括提供足夠的卡路里和營養,以滿足懷孕的需要,并應與已經確定的產婦血糖目標保持一致。不含熱量的甜味劑可以適度使用。
胰島素是一種藥物療法,在MNT中添加時,一直被證明可以降低胎兒的死亡率。胰島素治療的妊娠選擇可以根據孕婦的血糖水平和胎兒的生長特性進行評估。當MNT不能將自我監測的血糖維持在以下水平時,建議進行胰島素治療:
空腹全血糖
≤95 mg/dl(5.3mmol/l)
空腹血糖
≤105 mg/dl(5.8mmol/l)
或
餐后1小時全血糖
≤140 mg/dl(7.8mmol/l)
餐后1h血糖
≤155 mg/dl(8.6mmol/l)
或
餐后2h全血糖
≤120 mg/dl(6.7mmol/l)
餐后2h血糖
≤130 mg/dl(7.2mmol/l)
在妊娠晚期早期測量胎兒腹圍,可以發現在沒有母體胰島素治療的情況下,大部分嬰兒沒有出現巨大兒的過度風險。這一方法主要在孕婦空腹血糖水平<105 mg/dl(5.8mmol/l)的妊娠中測試。
胰島素處方時應使用人胰島素,SMBG應指導胰島素方案的劑量和時機。胰島素類似物的使用還沒有在GDM中得到充分的測試。
妊娠期一般不推薦口服降糖劑。然而,一項隨機的、非致盲的臨床試驗比較了胰島素和格列本胺在不能達到MNT血糖目標的GDM患者中的使用情況。任何一種藥物都會導致相似的圍產期結局。所有患者在開始治療時均超過妊娠前三個月。格列本未被FDA批準用于治療GDM,需要對更多的患者進行進一步的研究以確定其安全性。
有研究表明,適度體育鍛煉可以降低GDM婦女的血糖濃度。雖然運動對新生兒并發癥的影響有待于嚴格的臨床試驗,但有益的降糖效果值得建議,即鼓勵沒有醫療或產科禁忌癥的婦女開始或繼續開展中度運動方案,作為治療GDM的一部分。
GDM本身并不是剖宮產或妊娠38周前分娩的指標。妊娠超過38周會增加胎兒巨大兒的風險,而不會降低剖宮產率,因此建議在第38周分娩,除非產科因素另有規定。
網友: